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2966.“四百舍客勒银子”表示救赎的价值,如前所示(2959节)。但现在需要定义救赎的价值。救赎只属于主,救赎的价值也是。然而,人对救赎的接受也被称为救赎的价值,因为人里面的救赎价值取决于他对救赎的接受程度。救赎的价值是主通过最严厉的试探所获得的功德和公义,主通过这些试探使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并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并凭自己的能力如此行。祂通过将它们合一拯救了人类,尤其拯救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主通过最严厉的试探变成公义(参看1813, 2025-2027节);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并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参看1725, 1729, 1733, 1737, 1813, 2083节);祂凭自己的能力如此行(参看1616, 1921, 2025, 2026, 2083, 2500, 2523, 2632节);祂通过两者的合一拯救了人类,尤其拯救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2661, 2716节)。这些就是“救赎的价值”所表示的事。
人对救赎的接受也被称为救赎的价值,因为人里面的这个价值取决他的接受程度,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正是主的神性构成人里面的教会。因为凡不是主自己的东西都不被视为教会,或说教会只听从主自己的东西;正是爱与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构成那被称为教会的东西。众所周知,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一切真理也都来自祂。来自人的良善和真理并不是良善和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人里面的救赎价值取决于他的接受程度。
犹太人将主的救赎估价如此之低,以至于把它看得几乎一文不值,这就是为何撒迦利亚书上说:
我对他们说,若在你们眼里为好,就给我工价;不然,就罢了。他们就称了三十锭银子,作为我的工价。耶和华对我说,把它丢给窑户,就是他们对我所估定的好价钱。(撒迦利亚书11:12-13)
马太福音:
他们拿了三十锭银子,就是他们从以色列人那里所买被估定之人的价钱,给了那银子,去买窑匠的田地,照主吩咐我的。(马太福音27:9-10)
“三十”表示如此之少,以至于几乎什么都不是(参看2276节)。因此,这段经文的意思是,犹太人根本不看重主的功德或救赎,视之为毫无价值。而另一方面,对那些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的人来说,“四十”表示救赎的价值,“四百”表示处于更高程度的救赎价值。
2083.“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表示神性理性,这从以撒的代表,以及他的“名”在内义上的含义清楚可知。首先,从以撒的代表可知:如前面各处所说的,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内在人,而以撒代表主的理性人,雅各则代表主的属世人。主的内在人就是耶和华自己。祂的理性人因从祂的内在人进入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流注成孕(参看1896, 1902, 1910节),故是祂的神性与人性合一的产物。因此,“以实玛利”所代表的第一理性是人性,但通过主变成了神性,然后由“以撒”来代表。其次,从他名字的含义可知:以撒因“笑”而得名;而“笑”在内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情感属于理性,如前所示(2072节),因此,以撒这个名在此表示神性理性。
主凭自己的能力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或人性的一切都变成神性,因而不但将理性变成神性,还将祂的内在和外在感官部分,由此将身体本身也变成神性。祂以这种方式将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前面已经说明,不仅理性,而且感官部分,因而整个身体也都变成神性和耶和华(1414, 1428节)。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这一点,即:唯独祂带着身体从死里复活,以其整个神性和整个人身或人性坐在神性能力的右手边。坐在神性能力的右手边表示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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